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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海15%企业所得税扩至合作区全域

2024-04-19 10:56 来源:南方日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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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18日,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发布重磅消息:明确在前海工作的香港居民,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将予以免征;将前海15%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展至前海合作区全域。

这标志着前海合作区的税收优惠政策逐步落地,以及扩区“规模效应”和“乘数效应”更充分的释放,有利于进一步吸引香港同胞到前海就业,深化深港人才交流,集聚深港两地发展动能,为前海进一步打造“深港深度融合发展引领区”提供有效支撑,推动前海实现新一轮跨越式发展。

●南方日报记者 张玮

新扩区域五大类企业可受益

作为“特区中的特区”,前海开发开放14年来,坚持“依托香港、服务内地、面向世界”,持续携手香港进行制度创新和规则衔接,推出一系列制度创新成果,吸引了众多港企落地前海、众多香港居民同胞来前海创业。截至2023年底,已累计推出惠港政策超过200条,实际利用港资336.6亿美元,拥有港资企业近万家。

2023年12月,国家发改委发布《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》(下称《前海规划》),明确要加强财税政策支持,对前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减按15%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,并根据前海发展情况和服务香港巩固提升竞争优势需要,适时调整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。对在前海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,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15%的部分给予补贴,对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。对在前海工作的香港居民,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。

时隔4个月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正式印发实施《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》(下称《个税政策》)和《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》(下称《企税政策》),全面落实《前海规划》要求。

其中,《企税政策》消除前海区域内的政策差异,针对前海总面积由14.92平方公里扩展至120.56平方公里的现状,将此前仅在原前海区域(现为三湾片区)实施的15%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,扩展到前海合作区全域。为新扩区域(即蛇口及大小南山片区、宝中及大铲湾片区、机场及周边片区、会展新城及海洋新城片区)的发展注入新活力,也为企业尤其是港企扩展发展空间、增强产业增长动力。

正在实施的《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(2021版)》包括“现代物流业、信息服务业、科技服务业、文化创意产业和商务服务业”这五大类,涉及供应链管理、电子商务、云计算、区块链、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新能源、新材料、生物医药、视觉设计、新媒体技术研发、会计税务、知识产权、会议会展、国际邮轮运营等30小项。该政策将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。

个人所得包含综合、经营和人才补贴三类所得

《个税政策》则明确了对在前海合作区工作的香港居民,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。上述个人所得具体包括来源于前海合作区的综合所得(包括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)、经营所得,以及经地方政府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。

以一名受雇于前海合作区注册企业、年收入为100万元的香港居民为例。假如其公司已按规定为其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20万元,而根据香港薪俸税测算其应缴总税额为15万元,则超过香港税负的这5万元,可以在其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减免税额享受免征。

为方便香港居民计算其香港税负,并测算减免税额,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特色应用中将增加相关功能菜单,用于“香港居民个税减免测算”,可留意后续通知。

但香港居民在同一纳税年度内,既符合此次规定的香港个税优化,又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税优惠条件的,只可自行选择享受其中一项优惠。而相比于之前的境外高端紧缺人才个税补贴政策,此政策优惠享受时间提前,在每年3—6月个税汇算清缴环节即可享受减免。该政策将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。